無疑,是許勇出了酒店后,報了警。他竟敢報警?我一聽,頭就嗡一聲,馬上操起電話給我弟打電話,我弟和那兩個兄弟已經被公安局的帶到了派出所,接不通電話,我又馬上打給弟媳,才知是光明那邊的派出所來帶走的人。我馬上駕車,趕到抓人的那個派出所,一看,他們三個都在里邊拘留室里坐著,垂頭喪氣的。我想跟他們說說話,問問到底將許勇揍得什么程度,但警官不讓進去。
我只得給蕭夢巖打電話,我說弟今天將許勇給揍了。蕭夢巖一聽我的電話,就已經在電話中發火,她嚷著,蔣望,你別說是你弟干的,你一大男人,敢做就要敢當,你就說是你掏的鬼,就行。我說,就算是我揍的行吧,可現在弟被關起來,你看這事,還要許勇松口才行。蕭夢巖說,你讓他松口,你不知道,你弟將他揍得有多狠,牙齒都打松了,眼眶腫起來,你知不知道,這是犯法行為!
我說我才不管他是不是犯法行為,就算犯法的事又怎么啦,我現在的問題是,他要怎么樣?蕭夢巖冷冷的說,蔣望,我真的看不出,你是這樣的人,小人,你王八蛋。我心里急,想著我弟為我的事而現在坐在派出所里,不知哪天放出來,我就上火,就心焦,我再次在電話中很重的聲音說道,許勇到底要怎么樣?蕭夢巖聽我這樣說,啪地就將電話給掛了。
回到派出所,我就問那民警,說這歐打了他人這事,要怎么處理?那民警態度也蠻好,說這事呀,說嚴重就嚴重了,你將人帶到酒店,幾人限制了人家的人身自由,同時又處以歐打,這就是觸法刑法了,如果僅僅是歐打,那只能是觸法治安管理條例。
聽這個民警介紹,我知道,這事的定性,還在許勇的身上。許勇一口咬定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,又歐打了他,要追責,那么,這就上綱上線了。如果許勇不追責的話,那民警自然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就此和解,也算是美事一件。
見此,我只得再次拔打蕭夢巖的電話,將事情的歷害關系一說。蕭夢巖說,我懶得理你,你自己辦的事你自已收場。說完,她的電話又掛了。見此路不通,我只得給我們公司的法律顧問兼熟悉的好友李律師打電話,向他咨詢這事如何辦為好。他說,根據你這情況,要是沒有打得嚴重的話,就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,“毆打他人的,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”最多,也就是拘留十五天,罰款五百元了。
我一聽,在電話中說,后果既然這樣,咱認罰好了。
李律師聽我這樣說,便問是哪派出所,我說光明某派出所,他說那派出所所長是他同學,這事兒應當說大不大,我幫你問問內情。掛了電話后,不一會兒,李律師又給我打來電話,說這事兒就當事人那邊報了警,然后也沒有提什么要求,估計是輕傷吧,要不這樣,你去每人繳五百元罰款,下午領人走好啦,你做個擔保就行,如果派出所有需要,要求隨叫隨到。我忙說好。李律師又說,蔣總,你這事不能再鬧了。聽罷李律師的電話,我趕緊到派出所交了錢,然后領人出來。
從派出所出來,我弟氣憤地說,要不咱再會會那狗日的,看他能將咱雜樣?我擺擺手,說算了算了,他有了這些教訓,也知道該怎么做,再說,咱和他,還是在一個公司工作,這抬頭不見低頭不見,但總是還能相見的,鬧得滿城風雨了,不好。我弟他們一聽,也就說算了,但這廝還要如此,定然不放過他。
回到家,其實還沒有回到家,蕭夢巖就給我發來手機短信,說蔣望你在小區的咖啡館等我一下。我說好。然后就鉆進了咖啡館。不一會,她滿臉怒氣,風風火火從外面走進來,然后將一紙離婚協議,拍在我的面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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